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报账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教职工:
因工作需要,我校于2021年6月已被确定为一般纳税人。通知下发后,各二级单位(含林场、设计院、艺景园林公司)及教职工个人开展公务活动时需向对方单位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发票联和抵扣联)(车票、市内交通费、出租车票、邮政服务除外)。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一式二联,其中绿色抵扣联报销时单独提供无需粘贴。经办人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发票联和抵扣联)到计财处办理报账手续。计财处从2021年6月20号之后开具的普票不再受理报账处理。如有疑问,联系电话0772-2725828(唐蕾)。
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名 称: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12450000498504328F
地 址: 柳州市柳北区君武路168号
电 话: 0772-2725828
开 户 行: 建行柳州柳南支行
账 号: 45001625059050702021
计划财务处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