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我校申报的“2019年-2020年年度采购高校国产科研、教学设备退还增值税”业务,经柳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审核,核定通过我校符合退税条件,获得全额退税226万元。成为广西首家独立完成申报,且成功享受高校采购国产科研教学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的高校。
此项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是国家税务总局推行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要举措之一。我校计划财务处在获知税收优惠政策后,立即启动筹备工作,成立退税小组。由于柳州市此前并无高校设备增值税退税成功的先例,退税小组通过了解政策、收集信息、高校调研,积极主动前往税局大厅与税务人员面对面咨询沟通。通过一年的筹备工作和不懈努力,经税务机关多次联合会审,赴我校现场检查仪器设备,2021年9月完成我校第一批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材料提交,并顺利通过审核,获得第一批增值税退税18万元!之后我校计财处陆续递交退税材料,截止目前已获得增值税全额退还226万元!
国家此项退税优惠政策为我校科研和教学工作节约了大量资金,是国家支持高校积极进行科学研究和发展教学的重大措施。我校能够顺利完成退税,离不开柳州市税务总局和柳北区二级税务局工作人员的耐心指导,让纳税人享受到了多维度的服务,充分感受到了国家惠税春风。
今后我校计财处将继续关注国家退税政策新动向,充分运用国家税收优惠新政,为学校教学、科研和改革发展做好经费保障。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到学校检查仪器设备情况

计财处向柳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赠送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