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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10    来源:     作者:    关注: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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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广西林业局、教育厅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首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自治区特色高校、“双高校”培育单位、中国(南方)现代林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国家职教示范集团)、自治区文明校园、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科普基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广西珍贵乡土树种良种培育中心、柳州市生态林业科普教育基地。

学校创办于1956年,前身为广西林业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校园内环境优雅,拥有3A级国家森林公园--君武森林公园。至2020年,学校已培养各类毕业生6万多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科研项目160多项,取得较大科研成果30项,获得省部级奖励近20项,培育林木良种1个,制定林业行业标准1项;获得专利24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出版专著11部,主编出版教材100多部,发表科研论文1400多篇,承担了广西珍贵乡土树种良种培育中心、广西林业科技服务平台、柳州市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重点实验室等3个平台建设。学校与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澳大利亚科工组织、澳大利亚农业中心、印尼特立沙帝大学、越南林业大学、越南东北农林高等专科学校等教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合作开展林业碳汇研究,与澳大利亚科工组织合作开展桉树材性改良等研究项目。

学校学生学历提升渠道畅通。每年免试推荐10-15%优秀毕业生到本科院校深造,获取普通本科文凭。学校与全国重点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合作开展本科函授教育,与广西大学、广西科技大学等本科院校合作开展“专本衔接”自考专业多个,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报读,在获得大专毕业文凭的同时,可获函授或自考本科文凭。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种近50个,学生可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学校人才培养成效显著。近年来,学生参加全国、全区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中屡获佳绩;毕业生以过硬的技术技能、良好的素质赢得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自2004年以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6%以上,位居全区高校前列,连续16年荣获“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

学校秉承“树木树人,知行合一”的校训和“立德树人、服务发展、生态风格、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构建“以生态技术为龙头,以工程技术为主体,以管理服务为两翼”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实施“党的全面领导、人才强校、创新发展、特色发展、文化引领”五大战略,推进“深耕计划”“鲲鹏计划”“珠峰计划”,正在努力建成特色鲜明高水平职业院校,为广西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更高水平的高技能人才。

二、机构设置情况

学校占地面积约1.8万亩,校园面积1100多亩,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6亿多元,图书馆藏书70多万册。学校设有林业工程学院、经济贸易学院、园林与城乡规划学院、工业与艺术设计学院、旅游与交通管理学院、汽车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与道桥工程学院、生态环境保护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2020年学校开设有50个招生专业和方向,其中国家重点建设专业4个、国家林业局重点专业2个、自治区优质试点专业和特色专业11个,全日制在校生 15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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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数据为学校一家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300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074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409万元,增长21.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2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370万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财政支持现代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生均拨款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768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54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45万元,下降31%,原因为疫情期间导致培训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300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8365万元,增长38.5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功能科目年末决算数29036万元财政拨款大力支持我校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质量项目和支持我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科目年末决算数565万元,原因为我校新增100多位聘用教师,人员社保经费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功能科目年末决算数286万元;农林水支出功能科目年末决算数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功能科目年末决算数159万元。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2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370万元,增长40.5%%。其中:基本支出3737万元,项目支出14889万元。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417万元,支出决算为18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

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811万元,支出决算为18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科目年末决算数565万元,原因为我校新增100多位聘用教师,人员社保经费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功能科目年末决算数286万元;农林水支出功能科目年末决算数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功能科目年末决算数159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3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商品和服务支出1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校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校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及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安排“三公”经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年末决算数2068万元,其中办公费244万元、印刷费30万元、水电费750万元、专用材料费305万元等。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32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用途为其他用车。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校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0%。共组织对“直属院校建设-基础建设”“追加2020年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经费”等4 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95 万元,均为自主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完成度较高,绩效评价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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